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系:
根据教育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和教育厅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,切实做好杏鑫就业工作数据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访企拓岗
(一)杏鑫访企拓岗行动由招生就业处牵头,指定院级信息员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录入书记、院长、党委委员走访用人单位信息。
(二)各系访企拓岗行动结合本系实际情况,制定各系访企拓岗走访计划,并指定专人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录入本系访企拓岗信息。各系用户名信息联系招生就业处获取。
二、 完成“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注册。
按照教育厅平台注册要求,各系组织本系高职在校生、高职毕业生按照招生就业处提供注册流程, 100%完成平台注册。并填写附件1,由系领导签字盖章后,在3月28日前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科。
三、毕业去向登记
(一)时间安排:3月—7月 完成全部2023届高职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。
(二)进度安排:结合各系专业特点和毕业工作进展情况,3月完成本系20%毕业人数毕业去向登记,4月完成20%,5月完成20%,6月完成30%,7月完成最后10%。
(三)工作组织及审核:此项工作院系两级审核。由各系组织学生及时提交毕业去向信息,并在“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完成系级审核,并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完成院级最终审核。
(四)3月--5月执行工作进展 “月报告”。各系每月25日前填写附件2,经系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就业科。招生就业处每月25日公示本月各系进展情况,向院领导纸质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,经院长签字后上报教育厅。
(五)6月--7月执行工作进展“周报告”, 各系每周四前填写附件3,招生就业处及时公示本周各系进展情况,向院领导纸质版汇报本周进展数据,经院长签字后上报教育厅。
(六)严格执行教育部、教育厅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%学科专业点预警机制。7月25日招生就业处对本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%的专业进行书面预警提示,有关专业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。教育厅将以8月31日为截点,以文件形式通报各高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%学科专业点。
附件:点此下载
1.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注册完成情况统计表
2.2023届高职毕业生去向落实统计月报表(3月-5月报送)
3.2023届高职毕业生去向落实统计周报表(6月-7月报送)
招生就业处
2023年3月23